專業的速食家都知道21世紀,真正接觸21世紀,是來元智讀研究所之後,幾乎每個月會吃兩次,不只是薯條超好吃,烤雞更是一流,每次戴著手套吃烤雞,就讓我想到在花蓮的時候,我跟瓊文騎機車到鳳林去吃桶子梅雞的事情,在都市裡要好好吃個烤雞,好像不太容易,這裡算是滿足我空虛的心靈的暫時落腳處。

 

在二月底就一直在廣告面版上打的?到底是什麼,不會是玩具吧?是的話我會很火!在這個月底我們終於知道是【手撕雞】,聽起來很怪,而且還不能買半隻,於是我等這個月底瓊文來的時候才一起去吃,禮拜日去吃的時候人潮超多的,很少看到21世紀人那麼多,畢竟速食要吃到168不是每個人每天都有那個時間那個金錢去消費的。

 

我們還在猶豫要不要吃新產品的時候,店員剛剛好在做促銷,拿了一隻手撕雞當試吃品,在好奇心的驅使下,我跟瓊文也去試吃看看,覺得很香,跟烤雞不同的地方在於烤雞有些地方會比較乾澀,但是手撕雞,一撕開就滿滿的雞湯跟迷迭香搭配的香味撲鼻而來,泡在雞湯裡,自然雞肉的口感較佳,但是有些部分好像沒有什麼皮,相較來說烤雞的皮就是那樣香嫩誘人,但是手撕雞機腿附近的雞皮浸在湯汁裡,香氣實在很濃溢,讓人無法不去注意。

 

最後在掙扎下,我們選了手撕雞,想說試試看也好,因為浸泡在湯裡,所以整隻雞很燙,短時間不太能接近,所以只好忍著灼熱先將上面稍微撕了一下,趕快品嚐,的確很香很嫩,口感很嫩,幾乎不需要怎樣咬就可以入腹,而雞翅雞腿,更是輕輕一碰就脫離了,整個就是嫩到一個極致,皮也超好吃的,如果是烤雞的話兩個人應該可以勉強吃完一隻,但是如果是手撕雞的話,可能比較困難,因為雞泡在雞湯裡,相對於烤雞來說,比較油膩,所以比較容易有飽足感,更不用說雞腿雞皮那些油質較高的地方,所以…..我們兩個還是沒有辦法吃完一隻手撕雞,不過也快吃完了,因為我比較晚吃午餐,也許不吃午餐就可以吃完了也說不定。

 

總之這次的新產品感覺還挺不錯的,但是我比較喜歡吃烤雞,個人喜歡皮跟肉搭配起來的口感,手撕雞皮的部分相對少很多,加上吃久了會比較膩,所以我下次應該會轉向烤雞的懷抱,雖然店員給了我一張可樂券,但是我應該不會去兌換了吧=.=

   正面

  撕吧!男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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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crific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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